2008年4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小商媚权”是“权力媚商”的异化
王旭东

    近日,张家界的一家洗脚城开张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,因为这家洗脚城开张的祝贺单位包括了十余个政府部门,甚至还有当地的公检法部门。而当事部门回应:没有参与“祝贺”。
    表面上看,是这些商家“拉大旗作虎皮”装点门面;本质上看,是这些商家千方百计“媚”权力。“权力媚商”早已不是新闻,但是,那些小商、小企业是难以得到此等待遇的,于是只能用虚拟的办法营造一个“权力献媚”的假相。“权力媚大商,小商媚权力”现象的出现,足以说明现今的政企关系尚未真正理顺,尤其需要在如何规范政府行为、规范权力使用上下功夫。